京诚集团本部完成集体协商工资专项协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1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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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上午,京诚集团本部召开集体协商会议,企业方首席代表集团副总经理蒋龙,协商代表人力资源部部长陈兵、财务部部长李志胜与职工方首席代表集团工会主席黎旻,协商代表集团工会副主席孙红宇、审计部部长叶琳参加会议。

       会上,叶琳同志宣读集体协商会议纪律。职工方首席代表集团工会主席黎旻根据“工资专项协商”工作要求,就企业工资体系和制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调整幅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加班工资、工资发放时间等协商事项发表了意见。他表示,此意见是经过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比对了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社会平均工资和北京市最低工资等社会指标,综合考虑了集团发展现状、集团经济效益,经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而形成的。

       企业方首席代表集团副总经理蒋龙对职工方提出的协商事项发表意见。他说:企业方认为,《工资专项协议》文本符合集团发展现状,符合职工利益,同时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企业方同意职工方意见。双方协商代表展开了充分的讨论。陈兵同志宣读《工资专项协议》文本(草案)。最后,双方代表在协商会议记录上签字认可。11月16日下午,集团本部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专项协议》文本草案、《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职工大会决议》(草案)。职工方首席代表黎旻、企业方首席代表蒋龙签订了《工资专项协议》,并报区总工会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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